陸明遠道:“你看著可不像敢殺人的人。”
馬靜道:“在家里,我連雞都不敢殺,我爸總罵我廢物,還要把我嫁給隔壁村的王大喜,王大喜的老婆被縣長的車壓死了,賠了好多錢,我不同意,因為我有男朋友了,我男朋友志剛和我是青梅竹馬,我們是打算結婚的,我爸不同意,然后,志剛就說讓我跟他私奔,我們就跑出來了。
可是在外面的日子也不好過啊,我們到處打工,在飯店打工,在KTV打工,總是被欺負,我還經常被人騷擾,最后來到盛陽,志剛說,咱們不去好地方打工,去工地吧,苦一點沒人欺負,我們就在外環路上的工地打工,我給工地做飯,志剛在工地搬磚。
可是,哪里都有壞人啊,那個包工頭子說我做飯不好吃,要開除我,志剛就給他買了一條煙,后來,他就得寸進尺,讓我跟他上床,我不同意,那天他喝酒了,就要強奸我,志剛就進來了,和他打在一起,志剛打不過他,差點被他掐死,我就拿著磚頭打了他一下,志剛起來后也拿磚頭打他,結果就給打死了,志剛害怕了,轉身就跑了。
我正不知道咋辦的時候,周春杰就進來了,就問我是我打死的?我說是,我沒說志剛,周春杰就讓我去自首,可我不想坐牢,我就跪地上求他,他就看著我,又摸了我,然后說讓我聽他的話就可以了,我就答應聽他話,他就帶我離開了工地。
周春杰先給我租的房子,那時候他還沒離婚,他一周來看我一次,后來他離婚了,我就住進他家。
一開始,我以為他要娶我,后來我發現他和他媳婦兒子經常通電話,我才知道,他是假離婚,其實我也不喜歡他,我只喜歡志剛,我還惦記著志剛。
有一天,我去市場買菜,遇到了志剛,志剛說他一直在找我,我告訴他這一年我一直住在周春杰家,成了他的情婦,志剛就哭,說要帶我跑,可那時候的我實在不想再過顛沛流離的生活了,而且我也不敢跑,我要是跑了周春杰一定會舉報我,我就成通緝犯了。
志剛也不想我成通緝犯,而且我要是被抓,他也跑不掉的,他就沒逼著我跟他跑,但是志剛經常偷偷來看我,我們就在周春杰家里親熱,和志剛親熱才是最幸福的,有好幾次還差點被周春杰撞上。
后來有一次,周春杰產生了懷疑,問我是不是外面有人了,我死不承認,他就開始打我,虐待我。
再后來他也不問了,但是,養成了虐待我的習慣,我也是太聽話了。
他還說我胖了,沒以前好看了,就讓我減肥,他從國外買回來運動的器材,一大堆東西讓我鍛煉身體。
最變態的是,讓我在跑步機上跑步,還不能穿衣服。
他還買了指壓板,讓我光著身子在指壓板上來回走,我腳疼啊,走起來就一扭一扭的,他就在沙發上哈哈笑。
最離譜的是,有一天他又提前下班了,志剛被堵在了屋內,只能藏在窗簾的后面,周春杰就在跑步機上和我做,我的手伸進了窗簾后面,握著志剛的手...”
陸明遠聽著就想笑,侯鐵坤卻是一臉尷尬,眼神不知道往放哪了,
朱佳妮臉色通紅低著頭,都不知道該怎么記錄了。
“后來,也就是前些天,他開始神不守舍了,回到家也不碰我,總是在書房里不知道干什么,有時候還睡在書房里,那兩天志剛膽子也大了,竟然住在了我家,周春杰連家里多個人都不知道,再后來,就聽說他跳樓了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