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去的時候,那破廟里確實只有那個產婦,還有就那個當兵的,和那個瘸腿的女嬰。
我真的沒看見其他人,更沒看見有別的孩子。
風雨停了之后,我再回去,人已經不見了,廟里空蕩蕩的,只有一堆燒完的柴火灰。”
“再后來,就聽說顧家村的張秀蘭,也是在那個破廟里生了一個兒子,就是顧國韜。
我一直沒想明白,這到底是怎么回事?
明明那天,那里面只有一個孕婦生孩子,為什么會突然出現兩個?”
郭明開始的時候,確實是很疑惑的,可后來,就慢慢明白了。
陸軍的心一點點沉下去。
郭明的話,已經印證了顧國韜確實是在那里出生的,那個瘸腿的女嬰也就是陸月梅。
陸軍腦海想到這些,心里就已經有了百分之百的肯定。
但他還想了解整個事情的經過,又繼續問道。
“后來呢?顧振華過來找你,是不是也為了這件事情?”
郭明的身體明顯瑟縮了一下,頭垂得更低。
“是,是來找過我。
就是前些年,顧振華不知道從哪兒聽說我知道破廟生產的事情了。
他突然來找到我,就塞給我一點錢,讓我把嘴閉緊。
不管誰問,都說不知道破廟里的事,更別提什么瘸腿女嬰。
他說,我要是敢說出去,他就讓我在郭家村待不下去。”
“當時我嚇壞了,顧家村是大村,顧振華在村里又橫,我惹不起。
我就把錢還給他,說我不知道,讓他走。
可不知道怎么回事,顧家的顧七伯,就是顧家村的那個老英雄。
他突然沖出來抓著顧振華的胳膊,就問顧振華,顧國韜是不是跟那孩子換了。”
“顧七伯氣得渾身發抖,罵顧振華不是東西。
顧振華不肯承認,他們倆就在我們村口的田埂上,兩人就吵起來了。
然后顧七伯不知道是腳滑了還是怎么的,突然就從田埂上摔了下去,沒一會兒,人就沒了。”
說到這里,郭明又長長嘆了口氣,有些無奈地繼續說道。
“我把整個事情從頭到尾的理了一遍,我才大致猜到,當年在那破廟生孩子的,恐怕不止一個產婦!
顧家村的顧振華媳婦也在那里生孩子,而她生的是個瘸腿女孩,可能換了人家的男孩!
當然,這些事情我沒親眼所見,這都是我的猜測。”
“所以現在顧振華一家,才怕我把這件事情說出去。
雖然顧振華后來被公社抓了,判了一年。
但這些事情終究跟我沒關系,我不想惹禍端。
而且當年我就是個看病的,我啥也沒干,我也得罪不起顧家人。
這么多年我也一直不敢再見顧家村的人,能躲就躲。
畢竟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,又跟我沒關系。”
陸軍沉默地聽著。
郭明的恐懼、愧疚、以及那種被卷入巨大麻煩中的無助,不像是裝的。
他的話和顧知微說的,以及他之前調查到的碎片,基本能確定了。
顧國韜真的是自已同父異母的親哥哥,陸月梅卻是顧振華和張秀蘭的親生女兒。
顧振華試圖封郭明的口,顧七伯因追查此事與顧振華發生爭執,意外身亡,顧振華因此獲刑。
“您確定,顧振華和顧七伯,只是爭吵,沒有直接動手推搡?”
陸軍還想再次確認一遍這件事情,這個也很重要。
郭明毫不猶豫,肯定地點頭,“我當時就在他們身邊站著,肯定不是顧振華直接把他推下去的。
因為他們兩個人站的距離還有兩三米遠,如果真的是顧振華推的,那他就不止判一年了。
畢竟顧家村那老英雄,家里為了抗戰犧牲了八個親人。
他是我們所有人心目當中的英雄。”
郭明在這件事情上,不敢說假話。
一是他心里本身就敬重顧老英雄。
二是顧振華有四個兒子,所以他不敢得罪顧振華。
但他也不會去說假話,讓顧老英雄枉死。
陸軍心里有了數,悄悄捏了一下手中的錄音筆,之后就站起身,對郭明道。
“郭大夫,謝謝您告訴我們這些。
今天的事情,還請您保密,對誰都不要說我們來過。
尤其是破廟生孩子的事情,你也不要再對任何人說起,不然會對你有滅頂之災。”
他來這里的目的,就是不想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情,所以他也恐嚇了一句。
“明白了,我以后再也不會對任何人說起。”
郭明有些害怕的連連點頭,也巴不得他們趕緊走。
從今往后,任何人來問自已,他都不要再說了,否則真的會給自已和家人帶來禍害。
離開郭家村,陸軍讓小陳直接開車去了鎮上。
他還需要看看官方那邊的記錄,要確認一下顧振華那老東西當年的案子,對自已會不會有特別大的影響?
如果有,自已接下來又該怎么辦?
鎮上政府大樓的辦公室里,劉主任接待了他們。
看到陸軍的軍官證和介紹信,劉主任很客氣。
“陸軍同志,您想了解顧振華的案子?”
劉主任有些疑惑,這個案子都過去這么多年了,為什么突然之間又有人來查?
“是的,劉主任放心,我只是看看,不會過問。”
陸軍解釋了一句,這畢竟是當地的政府,他還是需要把事情說清楚的。
“哦,好,等一下。”
劉主任起身就去檔案柜里翻出一個薄薄的卷宗,打開,“這個案子,時間有點久了。
顧振華,顧家村人,因與同村抗戰英雄顧七發生口角,致顧七失足跌落田埂,重傷不治。
經過調查,確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顧振華實施了推搡行為,有目擊者郭明的證詞。
所以一開始,公社的意見是批評教育,賠償損失。”
劉主任推了推眼鏡,繼續道,“但案子報到縣里,領導很重視。
顧七同志是著名的抗戰英雄,全家八口人為國捐軀,只剩下一個幼女。
這樣的家庭,出了這種事,社會影響很壞。
縣里認為,雖然可能沒有直接推搡。
但顧振華與英雄發生激烈爭吵,是導致悲劇發生的直接誘因,且其事后態度惡劣,毫無悔意。
為了平息民憤,告慰英烈,也為了體現對英雄遺屬的關懷。
最后經研究決定,判處顧振華有期徒刑一年。
這既是對其行為的懲處,也是對社會的一個交代。”